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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买第二套房假离婚 四年后前妻讨要50万

2014-04-08 15:54 来源:厦门晚报 0

说法

  法律上无“假离婚”  50万补偿协议生效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离婚后,赵强、王燕及孩子一直居住在一起,王燕还一直缴交水电费等,但这些事实都不影响双方于2009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赵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无效。法院认定《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因此判决,赵强应向王燕支付50万元补偿款及利息损失。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法官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行政或诉讼程序,就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即使赵强和王燕存在假意离婚,但离婚登记却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赵强能够有充足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官提醒,假戏真做过了头,法律也由不得他们卸妆。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千万要慎重。以“假离婚”来规避买房政策,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造成另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假戏真做,法律很可能无法助另一方一臂之力啦!

  【延伸阅读】

  为分房子假离婚

  假戏真做改不了

  本想为了孩子多分一套房子,不料老公在外有了“小三”,“假离婚”竟成了真分手,4月3日,这事发生在广西柳州。

  据柳州晚报报道,阿洲和阿莲是多年夫妻,当年为了单位福利分房,两人商量假离婚,虽然名义上离婚,却还一直住在一起。

  阿洲如愿以偿分得了单位的房子后,阿莲要求复婚,可阿洲却总是找借口推脱,他还常常夜不归宿,阿莲打听后发现阿洲在外面有了“小三”。

  阿莲气愤不已,找阿洲理论,“你有证据吗 ?”阿洲一口否认,此后更是对她不理不睬。3日下午,阿莲逛街路过柳州城站路,看到阿洲搂着一个女子,她当即冲上前,一巴掌打向阿洲身旁的女人。

  “你这个狐狸精,敢勾引我老公!”

  “你干什么 !”阿洲急了,一把拉开阿莲。

  两人因此大吵起来,路人连忙报警。

  当地民警赶来了解情况。结果,阿莲口里的“狐狸精”委屈地说:“我才是合法的妻子,我们已经领证了 !”

  多年的苦等换来这样的结果,阿莲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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