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明起正式实施
2014-03-31 07:44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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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针对治理“僵尸车”提出建议:简化车辆报废手续
“治理‘僵尸车’,既要提高车主的违法成本,也要加强源头上引导。”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市委副主委朱奖怀表示,4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针对的是占用机动车道停车泊位的“僵尸车”,但对小区、空地、停车场、人行道等非机动车道上的“僵尸车”该如何处理,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他建议,对于非机动车道上的“僵尸车”,市政府要根据《条例》的有关精神,制定相应的政府管理办法,对如何界定“僵尸车”、如何通知车主、怎么执行、怎么收费等一一具体规定。要配套出台强制报废制度,若无法联系到车主或出现车主拒不处理的,再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一定期限的公告,逾期未来清理的,施行强制报废。
朱奖怀还建议,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僵尸车”车主在办理新车手续、驾驶执照等方面进行限制,提高其违法成本。
同时,他还建议简化二手车过户及车辆报废手续,并逐步推行有奖报废制度,对已达到机动车报废年限并积极申请报废处理的车主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晨报记者 陈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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