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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拐卖?单身汉抱走7岁萝莉称太想当她爸

2014-03-27 07:39 来源:闽南网 2
翔安马巷10天前发生一场拐骗,7岁萝莉被一个骑摩托的男人抱走

  原来,就在3月17日当天,林某根去过小艾家中三次——上午和中午是为了约小艾父亲“到外头一起干活”,但都没见到熊先生;下午又来,见3个小孩旁边没有大人,就临时起意,拐走小艾,“带回家当女儿养”。

  他告诉警方,小艾被安置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他还说,当天将小艾带走后,看她身上的衣服老旧了,十分心疼,就带着她买了好几套新衣服和玩具、零食;18日一早,他就把小艾带回漳州老家,现在暂时寄养在哥哥家中。因自己只有小学文凭,而且“忙着坐牢,没空结婚”,就跟家人谎称小艾是“多年前在外头与别人生的”。

  据林某根的哥哥讲,林某根连日来还多次打来电话,问小艾有没有吃好睡好,并交代要帮忙留意幼儿园,让小艾上学。

【幸】女孩身体好没被侵害过

  20日晚上,民警连夜赶到漳州,接回了小艾。

  “‘哇’的一声,小艾见到自己的父亲后,哭得很伤心,只会跟爸爸说自己有吃饭。”办案民警说,小艾当时穿着一身林某根给买的淡黄色的公主裙,紧紧地抱着新买的娃娃,比较惊恐。由于没上过学,相较于同龄人显得特别单纯,没有防备心。

  经过检查,小艾的身体状况良好,没有被侵害的迹象。

  目前,林某根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全案仍待审理。(本网记者 刘燕婷 许茵茵 通讯员 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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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根据刑法条文,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杨晓玲律师分析道,林某根在假释未满5年又犯罪,系累犯,按规定是要从重处罚的。她猜测,若是以拐骗儿童定罪,量刑可能在4年至4年半。

  不过,目前案件其实还未定性,因为“拐骗儿童罪”很容易演变成“拐卖儿童罪”。杨律师说,“林某根坚称是想自己抚养,警方也只是暂时以拐骗儿童定罪。如果在之后的调查中,发现他有跟哥哥谈价格或是有联系买家等行为,那将直接构成拐卖儿童罪,这罪行即使是犯罪未遂,也算拐卖,普通情节的量刑也在5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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