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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宝宝捐款超百万 厦门史上针对个人最多一次

2014-03-25 10:17 来源:厦门日报 0

  孩子,

  这些好心人在帮你

  张兴波,男,湖北人

  捐款感言:我的孩子刚出生6个月,我才尝到初为人父的喜悦。我在厦门开面包车帮别人拉货,每月能收入两三千元,老婆专职在家带孩子。虽然家庭有点困难,但是节约点每个月还是可以资助奇迹宝宝一两百块钱。这次专门来捐了300元,老婆和孩子也陪着我来,老婆很支持我做这件事。

  钟秀芳,女,海沧人

  捐款感言:我从报纸上看到,出于母爱,觉得他很可怜,就去捐了200元。我本打算报名当爱心妈妈照顾他,但是医院说要专业人士,我现在只有祝福他。

  林雅敏,女,海沧人

  捐款感言:我也是个母亲,从新闻中看到孩子的情况,觉得他挺可怜,同时又觉得这个孩子不容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只要大家都去关心帮助他,孩子的未来就会有保障。虽然他没有了爸爸妈妈,但一样可以长大成人。我给他送去一套衣服。

  叶小英,女,厦门人

  捐款感言:我是从网上看到孩子情况的,作为一个母亲,我很心疼他,就买了3盒奶粉和两套衣服专门送过去。

  不愿留姓名的两位老人,厦门人(丈夫82岁、老伴76岁)

  捐款感言:这个孩子太不容易了(流泪),我们应该帮助他,就是我们一点心意,专门让儿子送我们来海沧,给他捐1万块钱。(随后,老人的儿子又捐了2000元。)

  截至昨日,厦门市慈善总会已收到“3·18奇迹宝宝”专项爱心捐款1500余笔;厦门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部长杨碧英估计,捐款总额很快会超过100万元。

  监管困境

  若善款被挪用

  无法追责

  孙龙炜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该项善款的管理,目前厦门市慈善总会仍没有最终的决定方案。“目前的金额太大了,肯定不能一次性交给监护人,怕出问题。”

  杨碧英认为,虽然每次和监护人签订的协议都有很强的约束性,但是监护人在具体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根本无法控制。即使有关部门会在善款被挪用后介入调查,也往往不了了之。“法律上又没有规定挪用占用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杨碧英表示,如果赵平安及其哥哥、姐姐今后在福建省内生活,厦门市红十字会将作长期跟踪监督,通过电话、上门回访及调查等方式对善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但是孩子一旦回到四川或者贵州,厦门红十字会就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

  北京市(成都)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目前我国只有一部《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一些慈善捐款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在资助个人的善款管理方面没有法律依据,善款被挪用、占用后无法追责。“哪些属于受助人必需的生活开支?法律和相关地方性规定并没有明确”,郭刚说。

  厦门市慈善总会和厦门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捐款监管遇到的问题是困扰慈善机构的全国性问题。“希望通过成都商报的关注,引起全社会共同商讨如何对爱心捐款实施有效监管”,杨碧英说。

  热线征集

  拨86613333-1说说你的建议

  1500笔捐款,就是1500份爱心。无论是厦门市慈善总会,还是厦门市红十字会,都希望把爱心发挥得更好更有价值,不辜负爱心人士。面对厦门这次针对个人的最大捐款,到底该如何对其使用进行有效监管?欢迎拨打成都商报征集热线(028)86613333-1参与讨论,我们期待你的建议。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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