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耍酒疯扬言车上袋子里有“炸弹”被批捕
2014-03-21 15:51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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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发现炸弹,只有两块腊肉
接警后,同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排爆中队出动4名特警和两辆警车到现场排爆。特警对李三携带的塑料袋仔细检查,并没有发现炸弹,只发现两块腊肉和纸杯之类的日常用品。特警还对公交车车内、车体各部分仔细排查,均未发现爆炸物。
原来是虚惊一场,这只是李三酒后的一场闹剧。民警将李三带走。
检察官说法
同安区检察院认定,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伤害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李三的行为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记者 黄文水 通讯员 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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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新增的一个罪名,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中包括“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的规定,犯此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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