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石块砸死散步女研究生 法院判送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杀人,该怎么判刑?近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起因精神病人杀人引发的法援案件,凶手最终被法院要求送去“强制医疗”。
近期内,厦门两级法院也陆续受理一些精神病人犯罪案件。针对精神病患者犯罪,应该如何量刑,该不该轻判,成为各界争议的焦点。
女研究生 惨死石块之下
她年轻漂亮,成绩优异,在读研究生期间又获得去美国留学的机会,很多同学羡慕她拥有美好的未来。
但是,这位女研究生的美好未来最终毁在了一个精神病人的手中。2013年1月14日上午,邢小姐在白城海边散步时,遭到精神病人董某的突然袭击。
当天,董某从海边捡起一块花岗岩石块,装于自带的毛线帽子内,然后,他一路尾随孤身一人行走的邢小姐,趁邢小姐行至无人之处,手持石块猛击邢小姐头部一下。
被石块击中头部后,邢小姐当场倒地,接着,董某仍然不肯罢手,又持石块再次猛击她头部一下。
作案后,董某立即跑开,途中,他扔掉作案工具,然后搭乘出租车逃匿到集美。但他因为害怕,最终还是在当天下午向厦门警方投案自首。
案发两天后,邢小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详情:厦大女研究生被男子持石头砸头致死
厦门首例 强制医疗案件
董某落网后,警方调查发现,董某在案发前后存在明显的精神障碍。随后,经仙岳医院司法所鉴定,认定董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丧失辨认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3年5月13日,思明区检察院认为董某符合法定强制医疗的条件,向法院提起对精神病人董某强制治疗的申请。
董某作为精神病人,家庭贫困,无力聘请律师。因此,他申请了法律援助,法援律师受理案件后,经过深入了解,认为董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
庭审前,法援律师跟董某父亲沟通了案件的情况,告知其强制医疗程序是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程序,不仅有利于董某康复治疗,又能防止侵害行为再次发生。董父当即表示同意强制医疗。
这一案件,也成为自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厦门市首例强制医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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