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 拒不缴交企业将被强制执行
2014-02-11 08:29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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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厦门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开始由地税部门代征,2月是首次申报期,2月21日前,单位可通过厦门地税局网站和各区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
昨天,厦门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永红,对新规中的诸多热点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解答。
陈永红说,工会经费代缴,不会增加职工个人和企业的负担,对于企业来说,工会经费以往就要缴,这是法律规定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不过现在是改由地税代征。由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只是收缴方式的改变,单位依法计拨和上缴工会经费的责任和义务不变,并非是给企业增加负担。
工会经费代缴采取企业“自行申报”的模式,那么,对于拒不申报、拒不缴交的企业如何处理?陈永红表示,工会将在今年第一季度结束后,从第二季度开始进行检查,对不申报的企业首先督促劝导,对拒不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陈永红介绍,上缴上级工会的工会经费,也将用于服务广大职工。如帮扶困难职工、向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参与和推动国家、地方涉及劳动关系和职工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补助下级工会等等,维护职工群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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