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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开始由地税部门代征

2014-02-08 07:57 来源:台海网 1

  厦门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开始由地税部门代征了,这个月是首次申报期。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地税局网站获悉,由于春节放假,工会经费的征收期同其他地方税费申报期都延长至2月21日,单位可通过厦门地税局网站和各区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

  据了解,工会经费采用“自行申报”,而非“强制扣缴”。企事业单位每个月的15日前如实按期申报缴费基数——即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以及对应的职工人数。地税部门根据这些信息,按照适用费率产生应缴金额进行扣缴,费率共分为三档。

  那么,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要不要缴费呢?

  据了解,单位在开业投产后一年内成立工会的,自成立工会之日起30日内,就要申报缴纳;而开业投产未满一年又未成立工会的暂无需申报缴纳;还有的单位开业投产后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但自开业投产满一年后的30日内,也要开始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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