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可享补助 停靠6个楼层补贴22万元
2014-01-26 08:42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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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尚小区已有几栋老旧住宅安装电梯。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经多少业主同意才能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才可以享受财政补助?昨天下午,市建设与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执掌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专门就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事宜与市民互动。热线电话很火爆,让有关负责人应接不暇,只好临时调两位同事过来支援。
三分之二业主书面签名
公示10天没有异议即可申请
按规定,我市老旧住宅如果已经取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同一梯号业主,可以采取公示的方式向其余业主公布加装电梯事项,10天公示期满未接到异议,即可办理加装电梯手续。
公示期间,如果梯位业主没有对加装电梯事项提出异议,业主代表可凭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书面签名(含三分之二),直接到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加装电梯手续。若有业主提出异议,还需与存在异议的业主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加装手续。公示范本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统一制作,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公布,供业主下载使用。
停靠6个楼层补贴22万元
每增减一个楼层调整补贴0.5万元
为了推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目前建设与财政两部门正联合完善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市政府决定,财政补贴政策延至今年12月31日,即2010年11月18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已开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加装电梯,均可提出申请。
根据延续的政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停靠6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然而,并非所有小区加装电梯都可获得补助,商品房、小产权房、单一业主房、受益业主不超过本梯位业主人数过半以上的住宅,不在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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