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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尼斯健身俱乐部老板跑路?设备资产足以还债

2014-01-17 09:21 来源:海西晨报 0

  物业:拖欠房租水电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美仁宫大厦,菲尼斯俱乐部位于3层。记者注意到,两台升降电梯3层的按钮都不能使用,记者爬上3层发现,俱乐部大门紧闭。随后,记者联系了美仁广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菲尼斯欠了房东17万房租,还欠了物业1万元水电费,房东为防止器材被搬走已锁了大门。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菲尼斯漏水是楼上业主造成的,房东已经承担了维修费用,关闭的主要原因是菲尼斯会员不多,经营不善。

  据了解,菲尼斯的老板是丹麦人,大家都叫他老罗,经营菲尼斯已有10年,2013年刚从棕榈泉搬到了这里。

  菲尼斯:设备资产足以还债

  那么,老罗到底去哪里了?有会员告诉记者,老罗回丹麦过圣诞了。记者尝试拨打菲尼斯实际负责人黄女士的电话,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了解到,老罗准备将菲尼斯无偿传让,唯一的要求是接收人需要承担拖欠的房租和30多万会费。转让的事,全权委托给了菲尼斯的兼职会计陈女士。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陈女士。她自称是老罗的朋友,受老罗的委托义务帮忙。陈女士说,闭馆也是逼不得已,房东断了水电他们无法营业。断水电时,老罗已经在丹麦了,他比任何人都感到意外。

  “9月份到11月一直漏水,修也修不好,我们一直跟房东交涉,本来想着修好了就把房租补上,没想到对方没任何通知就断了水电。”陈女士说,老罗很失望,所以打算将店转让出去。

  至于当时为何还在促销,陈女士表示,这不是恶意的,会员充钱时他们也不知道会暂停营业。陈女士说,现在连她都联系不上老罗,但可以保证的是,场馆内的设备资产足以支付拖欠的费用。

  律师:联合投诉到12315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何童欣认为,漏水导致无法经营并不能成为菲尼斯的闭馆理由,作为租客就应该要按合同要求按时缴纳租金,至于房屋漏水,菲尼斯可以采取别的法律途径维权。

  此外,无论老板是中国籍还是外国籍,他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老板虽然不在中国,菲尼斯的主体还在,会员们可联合投诉到12315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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