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掉井里男子险丧命 灌口百米路段5口井没井盖
2014-01-13 10:55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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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百米内5口井没井盖
昨日,记者来到集美北大道和安仁大道交叉口处。在红绿灯一侧有一条凹凸不平的马路,每当有车经过时就有大量尘土扬起。记者看到,该路段的辅道上有数十口井,其中,有5口井没有井盖,井内装满了黑色的污水,散发出阵阵恶臭。
“太危险了,这些没井盖的井都有三四米深。”据工人陈先生介绍,附近有十几家工厂,每天都有数千人上下班时需经过该路段,此前已经发生多起工人坠井事件,但是一直找不到负责的部门。陈先生说,这5口井没有井盖的现象已经有两三年了,“如果不及时装上井盖,肯定还会有人受害”。
[回应]
多个部门都不管
昨日17时许,记者在现场遇到了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查看后说:“我们也接到了反映,但是这条路不属于我们管辖,我们无权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厦门市公路局集美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承建单位未移交市公路局,不归我们管。如果是污水,那应该由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维护管理。”
“井内的水是不是污水还不清楚。”厦门水务集团热线96303工作人员张女士说,“这条路还没有建完,还没移交给我们管理,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单位承建的。”
施工方和管理方
均有赔偿责任
“目前关键是找到责任单位。”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认为,在本案中,由于该段路的施工方未尽到相应的警示义务,从而造成人员受伤,二者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即使该路段还处于在建阶段,管理单位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张律师说,施工方和管理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伤者可起诉施工方或管理方,主张赔偿权利,也可将施工方或者管理方一并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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