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命钱”申请时间放宽至1个月
2014-01-08 10:0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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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8日讯 《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昨日,厦门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若市民遇到交通事故,“应急救命钱”的申请时间由3天放宽至1个月了。
昨日,厦门交警支队展示了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专属徽标。该徽标将伤者与方向盘融合,颜色则采用绿色与黄色,各自代表和谐与温暖,也各自彰显不同的救助体系。
据悉,去年11月11日,《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本报去年11月12日曾作报道),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厦门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及其家庭,将可申请到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困难救助金,另救助基金还可为需要急救的伤者预垫72小时的抢救费用。
但短时间内,市民对该基金的申请手续及救助范围等仍一知半解。对此,厦门交警支队昨日作出提示,救助基金申请时间由事故发生后的3天内,现放宽至1个月内。此外,需提醒的是,救助基金只垫付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申请表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本网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周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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