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保安监守自盗 物业回复已经让其离职
2014-01-07 16:45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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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我住在摩尔莲花边上的同亨大厦,上周五晚上家里失窃了。我调监控看,发现是小区的一个保安监守自盗。我上周六报了警,警察做了笔录后就把他放了,物业也没有处理,还让他继续当保安。
调查
昨天,记者来到同亨大厦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称,说保安“入室盗窃”有夸大之嫌:“其实,张先生和保安的老婆都是开酒店式公寓的,双方之前就有些积怨。”工作人员说,保安的老婆说过,之前张先生的公寓缺一些东西时,会到她的公寓拿,都没有还。上回正好保安老婆的公寓缺了一些毛巾和浴巾,就让保安去张先生的公寓拿一些。“她的意思可能是,你以前拿了我那么多东西,这次我也拿你一次。”
但张先生说,除了毛巾与浴巾外,保安还拿走了他房间的一个路由器。
据了解,警方查清事实后决定调解,物业也劝双方“私了”。“就是让保安归还拿走的东西,经济上补偿张先生一点。”工作人员说,“本来双方已经协调好了,但是后来张先生觉得保安的老婆态度太恶劣,又不愿意了。”
回复
至于保安仍任原职一事,物业工作人员说:“上周五晚上发生的事,我们作出相关决定要上报公司,而周末公司没上班。上周末两天保安确实还在职,但我们公司经过讨论,已做出让他离职的决定,今天(周一)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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