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商事登记改革实施细则出台 经营场所限定范围

2014-01-01 10:25 来源:厦门网 0

【小贴士】

  六类信息将公示

  元旦起,厦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市民将可以上网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

  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商事登记簿记载的登记事项、按规定应当公示的备案事项;商事主体经营许可;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商事主体名录;与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监管相关的其他信息六大类。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商事登记簿记载的登记事项、按规定应当公示的备案事项、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将在平台上进行长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的公示期限与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一致;商事主体的违法信息公示期限则为3年。

  旧版营业执照

  换照期限为一年

  商事登记改革实施后,我市商事主体领取到的营业执照将分为《企业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三种。

  新版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将由注册号、记载事项、提示栏、登记机关等部分组成。与旧版执照不同的是,改革后的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将有所减少,只保留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成立日期及注册号,不再记载经营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我市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可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换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一月的星空汇聚精彩大戏 4日起看红色流星雨
下一条:忠仑公园油菜花“逆天”开放 花期持续到春节后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