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岛内买房恐怕不能再落户 严控岛内开发强度

2013-12-06 10:27 来源:厦门网 0

延伸阅读

  岛内将分为“3个区”

  包括基本生态保护区、改造建设控制区和建设发展提升区

  昨日,记者也了解到,为了严控岛内开发强度,厦门将对本岛实行分区管理,划分为基本生态保护区、改造建设控制区和建设发展提升区。

  基本生态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城市绿线、城市水系和滨海滨水岸线等,将逐步减少现在的建筑,清理拆迁该区域内的违建;除小型道路与交通设施、小型公用设施、绿地与广场外,不得开发建设;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小型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7米以下。

  改造建设控制区,包括旧城风貌区、旧厂房和旧村改造区以及建设高度控制区。旧城风貌区按照“原基地、原规模、原层数、原高度”标准实施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旧厂房和旧村改造后开发容量不得大于改造前建筑容量;建设高度控制区的建筑,其中环岛路黄厝片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曾厝垵片区控制在24米以下。

  建设发展提升区,包括邮轮母港城、滨北外贸仓库片区、自行车厂地块、公交车站-烟厂地块、农科所片区、高崎机场片区、东渡港片区、两岸金融中心等区域,邀请国内外一流的设计单位,打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和天际轮廓线。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患癌老人劝阻违建被打 家人盼离世前拿到伤情鉴定
下一条:岛内2幅商住用地30日出让 必将引发新一轮争抢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