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垃圾处理费征收近亿元 误收约40万元将退回
2013-11-29 09:26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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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将专款专用在厦门的垃圾处理工作
这几天,平时并不起眼的垃圾处理费,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上周,厦门市市容环卫处发布通告称,从去年4月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误收的部分将予以退款。前几天又有消息称,广州生活垃圾计量收费试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厦门的垃圾处理费征管情况如何?导报记者昨日从市环卫处了解到,从去年4月起,厦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供水单位代收,征收率较前几年有大幅提高,2012年至今已收取近亿元。对于误收的约40万元,环卫部门积极安排退款,目前只剩6万-7万元尚未退还。
与水费捆绑,两年征收一个亿
厦门市从2006年4月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原始的人工上门收取方式,不仅耗费人力物力,而且征收困难、纠纷颇多、征收效率不高。据统计,从开征到2011年12月,5年多共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2.1亿元。
借鉴先行城市成功经验,结合厦门目前实际情况,从去年4月起,厦门的垃圾处理费开始委托供水单位征收。
市环卫处垃圾处理费征管科科长卢永平介绍,与水费“捆绑”后,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显著提高。去年,全市征收了5000万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经征收了4800万元,两年加起来过亿元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目前的征收率还是不高。”卢永平说,“按照目前厦门的人口和垃圾总量测算,每年收9000万到1亿元,才算‘应收尽收’。”
垃圾处理费都用到了哪里?据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垃圾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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