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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地大排档现卖花小孩 疑被父母指使做买卖

2013-10-20 09:45 来源:厦门网 1
厦门夜间大排档人潮涌动,存在着不少的商机。唱歌的,乞讨的,其中,卖鲜花的小孩子尤其引人注目。读者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080000反映,“这些孩子路都走不好,话也说不清楚,就被叫来做买卖,看到很心酸。

妈妈进货女儿来卖?

  在江头菜市场旁的大排档,正在卖花的黄衣女孩告诉记者,一朵玫瑰花10元,一只娃娃也是10元,自己一天只卖3朵花。

  但事实并非如此,不少食客的餐桌上都放着从小孩手中购买的玫瑰,乍看有几十朵。“花都是妈妈去进货的,然后我自己来卖,妈妈在家里等我。”但孩子一会说自己5岁,在上幼儿园,一会又说自己8岁,正在念小学。记者注意到,存花的电动车附近的大人一直在附近观望。

  “我5岁,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在明发的一间大排档,一名正在卖玫瑰花的女孩应付似地回答记者。“这里又不是只有我卖花,还有一个5岁的男孩在那边卖呢!”小女孩指着对面的一间大排档说。

  一旁的商家告诉记者,在大排档卖玫瑰花、卖唱等人群,一般都是一伙人。

  “他们都是安徽人,孩子在卖花,大人就坐在我们大排档边上看着。如果小孩偷懒,他们还会骂。”记者从商家口中得知,这些小孩经常“工作”到凌晨两三点。

是否该买观点不一

  “看到这样小的孩子在卖花,我一般都会买一朵。”正在用餐的林小姐表示,自己也是妈妈,看到小孩卖花,很心疼。“大家都买一朵花,小孩子也能早点回家休息。”

  可经常来大排档吃饭的许先生不这样认为,他说,这样的现象在很多大排档都有,自己早已见怪不怪。“如果买花,就让那些小孩的家长得逞了,这样子小孩要卖的花会更多。所以我一般都不理会这些小孩。”

  对此,您怎么看?如果您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掏钱买花吗?欢迎拨打晨报热线8080000讨论。

父母逼儿女上街卖花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记者咨询了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光仪,黄律师表示,如果父母逼迫儿女上街卖花的行为属实,那就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小孩依法负有监护责任,应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父母逼迫儿女上街卖花,可由其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予以劝止;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则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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