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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民陈学梅发帖学习陈水总被拘内容曝光

2013-10-15 17:36 来源:闽南网综合 0

博客照片
陈学梅博客照片

  6月8日下午,厦门网民陈学梅因发帖“我有一万个理由学习陈水总”,厦门网民陈学梅被当地警方被行拘10日。其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称,“陈学梅在其集美区灌口镇双岭村住处通过腾讯微博在网络上发布内容有‘我有一万个理由学习陈水总’的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该网民遂将警方告上法庭。今日此案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

  整个事件背后的来龙去脉有待去考究,以下内容转载自被刑拘陈雪梅博客原文内容:

裁决书

  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可福建省集美区却又一次剥夺我的言论自由权,采取删帖、封口、恐吓、抓人、和非法拘留的龌龊手段,对揭露真相的人民群众进行封口。

  这已是第三次被行政拘留、第二次因言获罪(被以同一个罪名而拘留)。行政处罚的名义,仍然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三)。

  关于这次被拘留的原因和过程,我必须向社会发布真相。哪天我若身遭不测,起码能够追究犯罪团伙那些恶徒的刑事责任,为我报仇申冤。

  被拘留因为我对厦门陈水总BRT爆炸事件评帖而引起。我每评论一个帖子,所发表的文字都有截图存档,这是经常被地方当权(网络五毛)删帖以后、养成的一种习惯,正因这个细微的动作,真相才会还原,我发表过的文字内容才不至于被人改动,免得遇事说不清楚。

  我在微博实名发表的文字已经全部被删除,只能在这儿看到我被拘留前的存档截图:

评帖之一

评帖之一

3

评帖之二

4

评帖之三

3

评帖之四

2

被删的微博内容

1

评帖之五

  6月9日,就是[评帖之五]最后这句:"我有一万个理由学习陈水总",被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国保陈志伟带着一帮警察和没有行政执法权的协警破门而入,给我强制性带上手拷抓去审讯室审问,并当场做出处罚决定书,被处罚10天的行政拘留。

  抓我之前派出所并没有因为发帖问题传唤我,只接到国保陈志伟一个电话,他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在家里。他说"你不是要来派出所拿昨天的"报警回执"吗?什么时间过来拿?"我说我摩托车坏了正在修理,下午有车再去。陈志伟并没有明确告知要拘留我,也没说要"传唤"我。见没把我骗没过去便带人直接到家里拘捕,明显违反办案程序。

  6月7号因电脑后台系统提示QQ异地登录(被黑客盗用),我向110报警,有去派出所做笔录,他们也有拍照证明事实情况。6月8号因QQ再次被盗向110报警4次、给派出所又打了3次电话、并告诉他们"若再不出警我要向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警务督察处投诉你们",最后才有一个民警带了几个协警很不情愿的出警,并象征性的看了一下电脑就回去了。我骑车跟在后面到派出所去做笔录,他们不受理也不给我出具已受理案件的"报警回执"或者不予受理案件的"报警回执"。关于黑客登录我报警求助这个问题,后边我再详细说。

  警方没有出示"拘留证",也没有出示"搜查证",便私自闯进屋用手拷把我给拷起来动手检查我的计算机,办案民警没向我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没有一个人配带工作证,一大帮子协警全是镇政府综治办招聘的临时工。被带上手拷的我知道又要被抓去关,因为住在村外,家里就我一个人,被他们带走之后没人会知道我去了哪里。拿起桌上的手机想给女儿打个电话告诉她我的去向,怕她回来找不到妈妈。陈志伟却命令旁边的协警说:"不许她往外打电话,把手机给她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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