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莫名收到27个月工资 钱没进账反要交4000个税
2013-09-11 09:43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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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出示个人收入明细表。
在厦门打工的郑先生碰到一件怪事:前不久,他到地税部门打印“个人收入明细表”发现,除了自己所在的公司,竟然还有两家公司给他“发工资”。但是,他并没有在这两家公司上班,而且“工资”也没有进入他的口袋,反而导致他欠了40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
郑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了此事。昨日,记者了解到,厦门地税部门目前已介入调查此事。
【读者反映】
看到个人收入明细
吓了一大跳
今年40岁的郑先生说,他老家在三明,早在1995年,他就来厦打工,“摆过地摊,开过小吃店,就是没去工地干过。”2011年,他在厦门一家商贸公司当送货员,月工资2000元左右,还没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今年8月,郑先生的同事要办理购房手续,就去地税部门打印一份个人收入明细表。郑先生陪着去,也打印一份自己的个人收入明细表。他看完后吓了一大跳,“竟然还有另外两家公司给我发工资,而我还欠了4000多元个税。”
郑先生出示的这份明细表列明:从2011年4月1日开始,除了他所在的公司发放工资,厦门永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也给他发“工资”,从当年4月到今年6月,一共27个月,每个月从2000元到3500元不等。
此外,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厦门隧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也给他发“工资”,不过,该公司是从当年6月1日开始发,一共13个月,每个月的“工资”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其中,2013年2月和3月没发。
按照该明细表计算,郑先生每个月最多拿到8900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郑先生的工资合计151578元,应补税额一共是4676.4元。郑先生再三强调,他并没有在这两家公司上过班,也没有收到过这些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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