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剪断光缆发泄获刑

2013-08-22 15:58 来源:厦门网 0

  2010年承包下来的光缆工程的工钱到2012年底还讨不回来,包工头陈某气得只好拿自己干完的活儿“开刀”,结果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获刑8个月。

  27岁的陈某大学毕业后来到厦门,个体承包电信工程项目。2010年10月,他向厦门某通信公司承揽光缆施工工程。结果竣工后对方一直付不出工程款,陈某追着通信公司不断催讨,却都没有着落。他实在气不过,2012年11月25日下午4点多,陈某先后到思明区龙虎山路一带,剪断光交箱内的光缆,导致电信数据传输中断。经过一天的抢修,通信才恢复正常。受害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为1万余元。之后,陈某在自己的出租房内被民警抓获,作案所用的开锁钥匙、剪刀也在家中被缴获。

  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陈某的家属向法院预交了相应的退赔款。法院认为,陈某故意毁坏财物,价值1003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鉴于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预缴退赔款,结合考虑其犯罪的原因,法院决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国家领导人对98投洽会寄予重望
下一条: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造谣被刑拘 厦门大V都成“脑残粉”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