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取消药品加成5个月来医保患者省了药费5千多万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厦门市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五个月来,已经让本地医保患者减少药费支出近5024.24万元,外地来厦就医者减少药费支出436.39多万元。
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医院公益性质回归
据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介绍,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十家公立医院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病人看病药费负担显著减轻,特别是厦门本地医保患者受益最大,诊察费调整后较以往所增加的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患者没有支付任何额外的支出就享受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全部实惠。
据统计,3月1日-7月31日,全市十家公立医院共有382.04万人次的本地医保患者减少药费支出2579.61万元,占门诊就诊人数的65.46%,共78168人次本地医保出院病人减少药费支出2444.63万元,占出院病人的52.92%;另其他34.54%的201.61万人次本地及异地门诊自费患者和47.08%的69540人次本地及异地自费住院患者减少药费支出436.39万元。
药品用量“双十排名”
严防药品回扣行为
杨叔禹表示,我市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启用“双十排名”动态监测办法,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双十排名”动态监测办法就是要求各公立医院每个月对使用量最大的10种药品品种和开具这10种药品处方量最大的前10名医生分别进行统计排名和公示。
经分析,对用药量异常的药品及时列入预警、监控名单,密切监测,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品种采取暂停用药、限制用量、取消采购等措施处理;对药品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有的医院还采取对厂家进行警告劝告的措施,限制每月采购量;对处方量排名前十名的医生,由医院医务、药学、质控和监察等科室组织专家对用药合理性进行分析,对发现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或个人采取警告谈话、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经济处罚、医德考评扣分、院内通报批评等处理,并责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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