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丢失身份证在外地被冒充办9张银行卡
案件侦破诈骗犯有307张银行卡
利用身份证的漏洞,冒用他人身份办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往往在诈骗案件中最为常见。
一起案件,令集美警方的民警印象深刻。“今年4月份,集美‘邮包诈骗’案件高发。”一位民警介绍,专案组最后发现,嫌疑人躲在福州。
4月23日,集美专案组民警在福州晋安警方配合下,抓获陈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现金48900元,用于作案的银行卡数量多得惊人,有307张,一般的诈骗案件也就几张银行卡。
经审讯,嫌疑人以“邮包”名义诈骗了30多起。民警询问307张银行卡的由来,疑犯交代,他们所用到的银行卡,都是打包从网上购买的。
但是,对于银行卡的具体卖家是谁,该团伙说不清楚,更没见过,只知道有人专门在从事卖卡生意。
民警讲述出售银行卡成产业链
“的确有人专门冒名顶替,从事办理银行卡、出售银行卡的业务。”市刑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黄小飞介绍。
黄小飞是今年“十佳民警”候选人,曾在2个月内打掉5个掉捡钱诈骗团伙,令发案率直降到近乎为零。
他分析,诈骗团伙发展到今天已经产业化,行业内分工细致,有人专门打电话,有人专门办银行卡,有人专门转账,有人专门取钱,这些人彼此之间不认识。
其中,办理和出售银行卡就是一种。据了解,身份证被冒用后,一张普通的银行卡,可以卖200元到400元不等,有网银等其它功能的信用卡,“售价”则高达500元到1000元,利润相当可观。
经查,集美警方查获的307张银行卡,每张的价格在200元到500元之间。
延伸调查
被人有意搜集后转卖
办那么多银行卡,上哪儿找那么多身份证冒名顶替?
一种是被盗。今年初,厦门警方一举端掉6个广西籍扒窃团伙,抓获19名嫌疑人。黄小飞注意到,在冲击其中的4个窝点时,每个窝点都搜到两三张身份证,都是外地游客的,扒手扒窃时留下,用于住宿、租房、租车。
另一种是有意转卖。大多数扒手得手后,会将身份证随手丢掉;有的市民,则是不慎丢失身份证。其中有些身份证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通过废品回收等方式收集起来,卖给犯罪团伙,后者便利用这些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据介绍,办卡团伙的一般操作模式是,拿着卡到外地城市的各大银行各开办一张卡,接着,去另外的城市继续办理。
比如,在厦门“搜集”到的身份证,犯罪分子会用它到除厦门以外的其它城市办卡,一张身份证可以办几十张,甚至上百张银行卡。
第三种,是出租、出借。比如,今年7月31日,一个假绑架的电信诈骗团伙被端,用于汇款的银行卡,开卡人是一个50多岁的老农民,把身份证租借给他人。
追究责任
冒用出售购买担责核对不清也要担责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和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网站消息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用证单位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责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用证单位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对责任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虽然追究冒用者和用证单位的责任,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要尽快办理挂失,通常要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民警提醒,对于遗失过身份证,又担心被人冒用的,可前往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信用报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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