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卖方违约买房落空 中介费到底该不该退?

2013-07-17 15:12 来源:厦门网 0

【相关新闻】

  涉房产中介投诉多,工商提醒市民多留心

  合同没订好 中介吃定你

  近期,海沧石塘工商所接到许多市民对房产中介的投诉,却常常因为“合同不具法律效力”,市民很难获得合理的赔偿。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当心购房合同陷阱。

  【案例一】

  买房不成,白白损失利息

  市民颜先生今年6月通过海沧某中介购买了一处房产,并预先支付了75000元佣金。可是没料到,几天后,却被告知对方无法提供房产,中介同意退还佣金。

  颜先生表示,为了支付佣金和首付款,他将原有的定期存款提前取出,转为活期存款,损失了不少利息。可是由于当时签订合同对于违约条款和责任归属没有进行明确约定,因此他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

  最后,在工商人员调解下,中介退还颜先生佣金50000元及25000元中介费,并向颜先生致歉。

  【案例二】

  交了订金,才知产权不清

  市民叶女士2月27日和某中介签订购买房屋合同,以898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104.36平方米的房子,并支付了20000元订金和23000元中介费。购房合同约定“待卖方房屋产权证办理下来后进行房产过户”。

  签订购房合同后,叶女士才发现房屋产权不清,暂时无法办理过户。且由于叶女士是外地人,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她没有购买厦门房屋的资格。于是,叶女士要求中介退还20000元订金及23000元中介费。

  但中介认为这不合理,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决定终止调解,到法院进行诉讼。

  【案例三】

  租房入住,管道煤气不通

  市民楚女士于6月10日通过某房地产代理公司在海沧区钟林里租赁了一套房子,楚女士支付了1100元中介费及3100元租金。

  “签订合同前,我跟中介说需要有管道煤气,当时他们一口允诺,说只需拨打客服电话即可安装。”让楚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当她6月15日联系煤气公司上门安装时,却被告知这套房子的煤气管道无法通气。

  感觉被忽悠了,楚女士找来中介理论,要求退还中介费和租金,却被中介拒绝。因为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体现她对管道煤气的要求,中介公司不同意退款。

  【工商提醒】

  签合同要多留个心眼

  海沧石塘工商所告诉记者,与房产中介公司有关的房屋租赁、购买的投诉案件近年来呈增长趋势。在调解过程中,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曾向工商人员透露了一个秘密———“我们只做稳赚不赔的生意”。究其根源,就在于一纸合同。“由于大多数消费者缺乏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经济责任、违约条款、违约责任的归属问题,导致合同不具法律效力,维权起来缺乏有力的证据,很多情况下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确认和细化,多留个心眼,考虑周全。有条件的话,要向中介索取房东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让房东、中介都在合同上签字确认。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福建省厦门市17日发布“西马仑”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下一条:厦门市将逐步加大中医服务医保报销比例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