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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出车祸要私了?

2011-11-24 08:09 来源:台海网 0

 

签订协议 肇事者要私了

  事后,车祸双方签下赔偿协议。按照“和解协议”,驾驶改装车的陈某称愿意承担完全事故责任,并承担李先生、老陈等4名伤者的医疗费、住院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

  除此之外,陈某还愿意赔偿上述4名伤者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以及以18万元购回李先生的损坏车辆。

  在这份11月10日签下的“和解协议”中,导报记者看到,陈某书面立誓表示上述款项将在5日之内支付,一旦违约自愿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不过,截至昨日,已是第13天了,据李先生、老陈等人介绍,陈某家人仅支付了18万元的购车费,以及部分治疗费用。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车祸伤者老陈住院治疗第5天,其77岁的老母亲因照顾伤者,劳累过度,在家中突发脑溢血身亡。

  “要是我在家,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一提起这事,老陈显得非常愧疚,据老陈介绍,在他住院治疗的那几天,几乎都是老母亲每天给他送饭。

两个疑问

肇事者为“官二代”?

  “对方自称是副市长的儿子,但我们了解到,他在吹牛,他爸爸并不是副市长。”车祸中伤势最轻的李先生说。

  据李先生介绍,驾驶改装车的为一年轻男子陈某,事故发生后,陈某摇摇晃晃地走下车,并不多问几名伤者的伤势,而是直接走到伤情最轻的李先生跟前说:“兄弟,不要报警,我们私了吧,不好意思,我喝麻了,我爸爸是副市长,赔你钱不是问题,厦门很小,到处都会碰到熟人,你报警也没用。”(以上为李先生转述内容)

  但在随后的接触协商中,李先生、老陈等人了解到,陈某并不是什么副市长的儿子。据陈某父亲名片显示,其现担任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副所长一职;另据了解,此前他曾担任厦门某局副局长、巡视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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