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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头3天服务业几乎零加班费 多数员工不敢奢望

2011-10-07 15:49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餐饮业多数不给 工厂发放较规范

  晚上8点半,明发商业广场灯火通明,餐饮大排档家家客满。记者随机采访了3家店里的服务员,她们无一例外地表示:没听说有加班费这码事。其中一家餐厅的服务员小黄说,她压根没想过要加班费。小黄说,她从老家来厦门打工3年了,一直在这家店。店老板是她的远房亲戚,为几个加班费去投诉,这是她怎么也做不出来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小的个体商户雇用的不是老乡就是亲戚,老板和员工之间存在的亲情或者友情,远远超越了几天加班费所代表的利益。

  而对于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老板有着不同的看法。一家餐厅老板说,餐饮服务行业本来就是节假日最忙、最需要人手,当然要上班。

  不过谈到加班费,他说,当时工作的时候已经跟他们讲好了每月工资多少,每天工作时间多少,而且他还为员工提供吃住。他认为,既然要在这一行业工作,就必须适应这一行业的特点,而且他之前已经跟员工约定了工资,包含了加班费。

  随后,记者联系了国庆节假日期间在工厂上班的几位工友,他们均表示,公司不仅有加班费,而且发放相对规范,通常加班费会随着10月份工资一起发。

【说法】

三倍工资必须给 调休抵消不允许

  就节假日期间加班费发放问题,记者采访了劳动法律专家。据介绍,目前我市一些大企业基本上都会给节假日加班的员工发放加班费。通常没有加班费的企业集中在餐饮等服务行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以一些个体餐饮店为例,在工作之初,大部分老板都会跟员工协商好工作时间及各种福利,基本上一个月多少钱是固定的。因此,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他们大多认为,约定的工资就是包含了加班费。

  他表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员工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只要员工提出,企业有举证的责任。单位要拿出没让员工加班的证据,如果没有考勤表、加班表,没办法证明该员工在这3天没有加班,就必须支付员工的加班费。

  另外,员工应注意保留凭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无论企业采取的是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工作制还是标准工时制,10月1日-3日员工加班,企业都必须支付加班费,标准都是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而且不得以调休来抵消。除非员工自己申请,则1天补休3天。

  据悉,去年,有关国庆加班费的投诉有十多件。人社部门提示,如遇到加班费未支付问题,员工可拨打电话5110656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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