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照”团伙宰客 拍照1块冲洗10块不给就打人被拘
2013-04-17 08:1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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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17日讯 “拍照留念每张1元,6张5元”,一见游客上鼓浪屿,三五个“摄影师”便围上去铆劲推销。等去冲洗照片时,“摄影师”却玩起变脸,冲洗费都是漫天要价。游客一旦不从,轻则言语恐吓,重则殴打。
昨日,思明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抓获一安徽籍涉恶犯罪团伙,李某等4人落网。
“1张1元,要不要拍照?”游客进入鼓浪屿,团伙成员李某超、李某成2人负责以低价引诱游客拍照。等拍完,2人将他们带至李某的冲洗点洗照片,冲洗费一张高达10元、20元。冲洗点处于偏僻处,若游客拒绝,团伙成员会一拥而上,使用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等方式强迫游客支付高额费用。
警方介绍,“每次冲洗费,怎么着都要100多元。3月份更有一游客被宰660元,洗了66张”。李某4人作案目标明确,均选外地游客,游客“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让他们屡试不爽。
外地游客上当后,大多忍气吞声,少数“较真者”选择报警。“可是报警后,却因为赶行程等原因,没有配合做笔录,导致警方取证难。”
4月12日中午,在鼓浪屿,李某、李某仁、李某超、李某成等4人落网。4人供述,他们已作案11起。李某及李某仁为头目,负责冲洗照片,剩下两人负责拉客。他们的冲洗点,平常可帮20个客人洗照片,节假日约30多个,仅靠冲洗照片便可月收入五六千元。
2011年,李某曾在鼓浪屿从事“野导”,因争夺地盘聚众斗殴被判缓刑。但他仍不知悔改,缓刑期间,又改行干起“野照”。目前,李某等4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陈彩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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