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用公积金租房门槛或降低 公积金贷款被拒将进行干预

2013-04-17 08:11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4月17日讯 近期厦门众多楼盘热销,开发商却抬高门槛,对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客户敬而远之。昨日上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郭俊胜副局长执掌市长专线,表示正制定相关政策进行干预。

  另外,“利用公积金缴纳房租”的申请门槛过高,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正在进行调研,以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

用公积金缴房租

障碍有望消除

  早在2009年,厦门就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不过,这个申请条件十分严格。申请者如果租住的是私房,得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的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失业的,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应提交《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租住私房没有那么规范,没有票据、合同的案例比比皆是,有些房东不想缴纳出租税,也不愿提供房租发票,因此使用公积金支付私房房租,十分复杂。”针对这些现状,土房局副局长郭俊胜说,接下来将展开相关调研,申请公积金租房的障碍有望得到消除,门槛或将进一步降低。

公积金贷款被拒

政府或将干预

  昨日,不少市民拨打市长专线,反映有些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郭俊胜解释说,“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还要通过一套审核才能达成贷款合同。对于开发商来说,他们会选择放款能快一点的方式。因此,开发商肯定比较倾向于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买房。”

  现今并无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这种行为,政府只能用一些手段进行干预。“鉴于此,我们也在进行调研以制定相关政策,保护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消费者利益。”

  去年岁末,厦门对公积金支取政策做出重大调整,“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为双方父母和子女首次购买自住住房提供支持”。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底,共受理259笔此类申请,总金额达到2825万元,大部分是“父母支取自身的公积金来支持子女进行首次购房”。(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魏暾 郑薇)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野照”团伙宰客 拍照1块冲洗10块不给就打人被拘
下一条:嘉庚学院要放春假了?网友:回家复读考嘉庚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