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请求从轻处罚聋哑从犯做无罪辩护 “小鑫炫遇害案”二审开庭
主犯刘和明在接受公诉人员及法官讯问
面对亲友,鑫炫妈妈哭着叹息“天理何在?”
闽南网3月29日讯 昨日上午,“小鑫炫遇害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主犯刘和明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从犯刘笃峰做无罪辩护。
再过半个月,就是9岁小鑫炫的祭日了。在庭上,听到罪犯的辩护,小鑫炫的父母数次激动,他们觉得“清明节没脸去见儿子”。
从犯认为帮忙时并不知情,做无罪辩护
刘和明的继子跟小鑫炫是同学,两家住同一小区。去年4月12日,因为想弄一笔钱,他将小鑫炫骗上车后备厢中,并准备将其运送出岛。他短信联系在永春打工的聋哑堂弟刘笃峰,并于次日凌晨接上刘笃峰前往德化县。途中,刘和明独自下车查看后备厢,发现小鑫炫已昏迷,以为小孩已经死亡,就想抛尸水库。他让堂弟帮忙抬箱子,并指使堂弟捡石头塞入行李箱内,共同将行李箱抬着丢进水库。后来发现林鑫炫漂浮出水面,刘和明又指使堂弟捡拾石头扔砸,致小鑫炫沉入水中,死亡。
去年11月19日,主犯刘和明一审被判处死刑,从犯刘笃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刘和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昨日,在庭审现场,刘和明认为他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杀害被害人,且曾帮助警方检举刘笃峰,供述刘笃峰家庭、工作情况,是立功表现。
刘和明辩护律师表示,刘和明绑架小孩是为了钱财,并没有积极追求小孩死亡的故意。刘和明认为小鑫炫已没有生命迹象,才会将车开到水库抛尸,致其溺水死亡,属于主观意识的认识错误。辩护律师请求法院慎用死刑,给刘和明一个赎罪的机会。
而刘笃峰辩护律师表示,刘笃峰虽然有做出帮助刘和明抬箱子、捡石头、购买手机卡的行为,但是在完全不知道刘和明在做什么的情况下从事的。因此,刘笃峰主观上没有犯意,客观上没有实施行为,并没有构成绑架罪。
被害者家属几度庭上激动,拒绝原谅
昨日,在庭审现场上,当刘笃峰的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时,正坐在观众席上的小鑫炫妈妈冯理突然很激动,对着辩护律师一阵怒吼。而在刘和明做法庭陈述,向他们表示歉意并要下跪时,冯理一脸漠然,口里念着“没用了”。
庭审完毕,当法官宣布退庭时,冯理突然站了起来,对着刘和明大声说:“刘和明,天理何在?良心何在?”冯理伤心大哭。
鑫炫妈妈告诉记者,她很久没去看儿子了,本想等清明节去看他时,告慰儿子坏人已经得到应有的惩处了,“可是案件到现在还没有了结”。该案将择日宣判。(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志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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