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娃异地中考有条件 家长须在厦工作缴社保三年
2013-03-15 16:42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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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是外来的临时工,没有交社保,孩子是不是就不能在厦门参加中考?”近日,多位读者打进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孩子在厦中考遇到了难题。
教育主管部门解释,我市对随迁子女在厦中考实行的是有条件开放,需要符合四个条件才行。也就是说,如果这些外来家长不能解决工作、社保问题,孩子还是只能回老家参加中考。
根据规定,随迁子女报考职业类学校条件不限,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三年,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其中,“正式学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统编学号取得的学籍,“合法稳定职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暂住证,“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从规定来看,要达到“合法稳定职业”标准的话,如果家长是临时保姆,只能挂靠到正规家政服务公司,才能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如果家长是做小生意的,就得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个体户。换句话说,如果家长不能达到“合法稳定职业”的要求,就不在“四个条件”范围内,孩子还是得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而在过渡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并确认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随迁子女考生,学习经历年限可不作要求。2014年须提供务工、暂住、社保等证明年限为一年,2015年为两年,2016年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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