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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真金白银推动人工智能发展

厦门日报   2026-10-28 11:15

  市工信局近日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对今年2月我市修订出台的《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部分政策的兑现流程、申报材料和奖补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细则自2026年10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在兑现流程上,市工信局每年将公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组织审核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奖补资金。细则明确“就高不重复”原则——与本市其他同类优惠政策只能择一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通过更名、拆分等方式重复申报。

  此外,细则实施预算总控,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余未纳入本细则的条款,由各相关责任单位按对应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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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细则明确兑现路径

  《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创新引领、应用落地、生态集聚、夯实基础四大方面推出16项具体举措。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专门针对其中的六条政策,明确了兑现路径。

  ●支持国家级人工智能领域揭榜优胜项目方面,对工信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优胜单位、工信部与国家药监局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优胜单位、国家发改委“人工智能+”应用攻关工程项目且完成验收的项目,按研发投入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支持行业模型攻关方面,对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从技术先进程度(40分)、升级可持续性(30分)、用户使用评价和推广成效(30分)三个维度综合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每年最多10个,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30%。

  ●支持打造示范场景应用方面,对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或示范案例,按人工智能相关研发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支持研制“爆款终端”方面,每年按示范推广效应(40分)、技术创新性(30分)、社会效益(30分)综合评定,分A、B、C三档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补助。每年奖励产品最多10个,其中A档不超过2个,B档不超过3个,C档不超过5个。同一企业同类产品在政策有效期内最多奖励1次。

  ●支持建设模型和数据服务平台方面,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为垂类模型、智能体、具身智能等产品开发提供研发服务,建设周期内每年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补助,每家累计最高2000万元。模型聚合平台则为词元出海企业提供多模型聚合、词元标准化调度、跨境合规等服务,按技术服务能力、渠道建设、服务成效综合评定,分A、B、C三档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补助,每年支持平台最多10个。同一企业不得同时享受两类平台政策。

  ●模型补贴方面,对企业使用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的模型用于产品研发的,按对应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200万元。使用方式涵盖云化部署、私有化部署、API调用、端侧部署等,投入包括模型订阅、API调用、模型服务平台和智能体应用开发工具使用等费用,且购买企业与模型服务商须为非关联方。

  (厦门日报记者 王元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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