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符合条件可获两项补贴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获300元补贴;同时,我市还新增年度缴存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即可领取。
8月13日,我市推出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政策,旨在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加大惠民支持力度。该政策于昨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变化1:首次缴存 可获300元开户补贴
新政指出,在我市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获得300元开户补贴。补贴资金于首次缴存次月划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包含两类情形:一是首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二是原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首次以该身份缴存。
变化2:新增年度缴存补贴 符合条件可享受
新政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在2026年7月1日之后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内未发生提取业务且未发生异地转出业务的,可享受年度缴存补贴。补贴金额按该结算年度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的60%计算,于每年结息日后自动划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结算年度内,缴存人身份在单位职工缴存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间发生转换的,仅对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结息部分计算年度缴存补贴,身份转换不影响该部分资金的补贴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举例,张先生在同一结算年度内,前3个月以单位职工身份缴存,中间6个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3个月又转回单位职工缴存,仅按其中间6个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结息部分计算年度缴存补贴。
小贴士
两项补贴均免申即享
据了解,此次新政涉及的两项补贴均免申即享。不过,开户补贴每人仅限享受一次。年度缴存补贴则按结算年度独立计算,各结算年度的补贴资格互不影响。
其中,开户补贴的首次缴存时间以在我市的首次正常汇缴记录为准,补缴记录不作为判定依据。
年度缴存补贴自2026年7月1日起计算,“新缴存住房公积金”指正常汇缴金额,补缴金额不纳入计算。
需要提醒的是,补贴发放时,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则该笔补贴不予发放。
相关
我市推进公积金存量贷款征信补授权专项工作
个人征信补授权累计完成1.75万笔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获悉,我市正在推进公积金存量贷款征信补授权专项工作。截至今年7月,中心已累计完成个人征信补授权1.75万笔,不断筑牢征信业务安全防线。
征信授权是信贷信息上报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可或缺的要件,按照征信业务管理规定,必须取得信息主体本人授权同意。为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采取了多措施推进征信授权补录工作。一方面,深耕线下,借助业务办理契机,联动窗口工作人员引导职工办理个人征信授权。另一方面,赋能线上,依托电子化系统建设,采购线上电子签章系统,开通线上征信授权功能,实现线上签署、线上留存、自动归档。
同时,该中心还在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终端设置“补授权”弹窗提醒,精准推送办理入口,切实简化操作流程,职工只需“指尖操作”,不用线下跑腿。
(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