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厦门被列入重点旅游城市
规划要点
完善海峡西岸等区域旅游休闲功能,提升鼓浪屿等海洋旅游发展水平
推进大连、天津、青岛、厦门、深圳、广州等邮轮港口建设
以北京、上海、广州、厦门等城市为支点,建立入境旅游主干网络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旅游城市和特色旅游地布局”“海洋旅游重点区域布局”“入境旅游促进计划”等板块中,厦门被多次提及,列入“重点旅游城市”“海峡西岸海洋旅游节点”“国家级邮轮港口”“入境旅游主干网络支点”四项国家定位。
作为首个以“旅游强国”为主题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该规划从总体要求、统筹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培育壮大旅游业发展新动能、丰富高品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加强对外及对港澳台旅游交流合作、推进旅游业高效能治理、健全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等10个方面,就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作了规划。
在“旅游城市和特色旅游地布局”中,规划提出持续完善旅游枢纽城市功能,积极发挥承德、黄山、厦门、三亚等33个重点旅游城市综合带动作用。
在“海洋旅游重点区域布局”中,规划明确依托滨海城市、海湾、港口、海岛等载体,结合美丽海湾建设,完善海峡西岸等区域旅游休闲功能;有序推进海岛旅游,提升福建湄洲岛、鼓浪屿等海洋旅游发展水平;完善邮轮港口建设,推进大连、天津、青岛、厦门、深圳、广州、海口、三亚等邮轮港口建设。
在“入境旅游促进计划”中,规划提出培育入境旅游重点城市,以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厦门、青岛、深圳、苏州、泉州等城市为支点,建立入境旅游主干网络。
至此,厦门在“十五五”国家旅游空间格局中,同时承担重点旅游城市、邮轮港口、海峡西岸海洋旅游节点、入境旅游支点四重职能。另外,福建省内福州被列为旅游枢纽城市,武夷山被列入特色旅游地。
(厦门日报记者 吴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