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划工业用地120平方公里
我市规划工业用地120平方公里
《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重点支持未来产业布局相关行业

位于同翔高新城的平板显示配套产业园。
工业用地是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如何进一步满足企业对复合用地需求,提升土地综合效益,是当下的重要课题。近日,市工信局联合市资规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政策亮点内容。
记者了解到,我市规划工业用地12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总量的7%。根据《厦门市工业布局规划(2019-2035)》,我市实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一张图,建成了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园”、海沧生物医药港、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促进产业加速集聚发展。目前,累计利用工业用地面积约96平方公里。
《实施办法》重点聚焦企业所需所盼,扩展存量工业企业复合用地需求,创新融合新型产业功能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新型产业用地,将存量工业用地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满足存量工业企业复合用地需求,促进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氢能、生物制造、深海空天开发、未来网络等我市未来产业布局相关行业。
《实施办法》还提升了企业相关建设需求比例,如限制配套用房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以及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应≥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0%,无其他相关限制,即配套用房与研发、设计、检测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上限可达50%,满足企业对研发、设计、中试等需求(最高可达35%)。
新政策还优化最小分割单元设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产业用房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放宽至不低于1000平方米,更好满足孵化期企业需求。
此外,针对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转型为新型产业用地,在此过程中有增资扩产等投资,比如翻建厂房、购买设备等,我市将持续采用工业固投补助和融资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其中,单个项目融资金额最高10亿元,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90%。
(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