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健康第一” 厦门出台指导意见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小学生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昨天,市教育局发布《厦门市教育局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我市将重点实施六大行动,分别是体质健康提升行动、视力健康防治行动、营养膳食改善行动、美育浸润陶养行动、心育质量提升行动、生命安全守护行动。
在体质健康提升方面,义务教育阶段聚焦睡眠保障、课程强化、兴趣激发、课间提质、足球普及,全面增强学生体质。《意见》明确,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严格按时放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严格落实睡眠时长标准,小学生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9小时。全面实施“课间15分钟”制度,严禁挤占活动时间,引导学生走出教室适度活动,缓解视觉疲劳和学习压力。盘活校园空间,确保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天一节体育课等要求。普及校园足球教学,带动全员参与体育锻炼。
在视力健康防治方面,学前教育阶段,要保障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严控电子产品教学使用,单次观看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视力自测,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同时,严格规范电子产品教学使用,严控使用时长不超过教育教学总时长的30%,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引导学生到室外活动、远眺放松。
(厦门晚报记者 郭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