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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打造闽台合作“城建城创”特色品牌 符合条件项目最高可补助60万元

福州晚报   2026-03-02 11:16

  记者3月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级财政支持开展闽台合作“城建城创”相关工作,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助,助力打造闽台合作“城建城创”特色品牌。

  据悉,本次申报对象为2025—2026年实施的省级财政支持的17个城市片区更新项目和11个社区更新(完整社区)项目(不含厦门),且须已引进台湾团队并完成签约(2025年实施的项目,补助对象为台湾团队对该项目2026年开展服务的内容)。

  申报项目需满足三项条件:已签订的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合同约定的陪护式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每月指导服务不少于10天或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天(含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但线上服务时长不得超过总时长的50%)。

  省级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不含厦门),补助项目总数不超过20个。(记者 李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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