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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次居住权登记今起全市开展

厦门日报   2025-08-01 16:12

  8月1日起,厦门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这是我市首次推出此项登记服务。

  居住权究竟是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打了个形象比方:“就像给住宅上了一把‘居住保险锁’,权利人可以合法占有、使用他人住宅,满足生活居住需求。”它既可以通过遗嘱、遗赠设立,也能凭合同约定产生,但有个关键前提——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后居住权才正式成立。

  居住权常见应用场景有哪些?如老人想把房子提前过户给子女,又怕晚年没地方住,可以通过登记给自己保留终身居住权;夫妻离婚时,一方为经济困难的前配偶设立居住权,保障其暂时居住等。

  打算办理居住权登记的市民,可携带申请材料直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办公场所办理。

  (厦门日报记者 朱道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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