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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出12条新措施 促进港航贸一体化发展

海西晨报   2025-06-10 11:39

  为进一步优化港口、航运、贸易要素资源配置,有效降低港航物流成本,近日,《促进厦门港航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发布。《若干措施》于2025年6月5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若干措施》包括推动港航贸联动发展、构建重要节点重要通道、加快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合力提升港口营商环境4大方面共12项措施,全面支持港口、航运、贸易企业在厦扩展业务板块,融通港口、航运、贸易、物流、仓储各领域,推动港航贸一体化发展。

  记者获悉,厦门支持航运企业发展,鼓励班轮公司将厦门港作为区域性航线业务调配和集装箱中转基地,对于新增欧美快线,每条航线给予400万元奖励;新增东南亚跨境电商航线,每艘次给予1.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资金最高300万元;积极发展国际业务、内贸业务、内支线业务,根据箱量规模、中转增加量等指标增幅予以奖励。

  厦门持续拓展对台南向通道建设,探索厦金海运快件危险货物特殊运输规则,加大厦门对台海运快件航线扶持力度,鼓励开通厦门至台湾本岛和厦门至金门的海运快件航线并常态化运营,按规定对厦台海运快件航线运营商给予最高1.5万元/航次奖励,打造对台跨境电商集散中心。

  (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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