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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七连冠”

厦门日报   2025-05-24 09:06

  昨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上公布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前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厦门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七连冠”。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代表着一座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厦门高度重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全局谋划,高位推进。2005年,厦门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始终坚持常态创建,久久为功,推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以实际行动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厦门认真学习贯彻,全面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抓常态机制建设,强化长效创建措施,提升文明效力;抓常态项目整治,夯实长效创建基础,增强文明动力;抓常态载体赋能,优化长效创建效益,激发文明活力;抓常态宣传发动,营造长效创建氛围,汇聚文明合力,让文明创建融入日常化作经常,由创建“文明城市”向着建设“城市文明”不断迈进。

  除了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以外,昨日大会还公布了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其中,厦门有3个全国文明村镇、20个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文明家庭、2个全国文明校园上榜,1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充分彰显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成就。(记者 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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