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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办法出台

厦门日报   2025-05-15 17:37

  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每年可获最高300万元补助;供应链创新园区按综合贡献,其运营主体最高可获600万元奖励……《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一条条真金白银的扶持措施旨在深化厦门自贸片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生态,加快数字自贸区建设,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据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促进数字化发展

  最高奖300万元

  根据《办法》,厦门自贸片区将大力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对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化、信息化提升的企业,给予年度数字化、信息化投入12%的补助。已获得厦门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在现行补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单个项目每年获得补助或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项目历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还支持企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贸易数字化平台、数字供应链平台、智慧物流平台、网络货运平台等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对符合要求的,按平台软硬件设备投入的15%进行补助。单家企业、单个平台每年获得补助或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平台历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支持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级供应链、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创新应用相关案例、应用场景评选。对获评国家、省、市级数字应用典型案例、应用场景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运营供应链创新园区

  最高可获600万元奖励

  在支持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方面,《办法》鼓励借助金融科技手段,升级服务模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企业业务繁荣发展。对开展人民币应收账款质押、货物(仓单)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企业,按贷款金额给予借款人1%年化利率贴息,单家企业年度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对运营时间一年以上且向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备案的供应链创新园区,按评分情况给予4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奖励。通过园区的打造,吸引大量供应链相关企业入驻,形成完整产业生态,同时汇聚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优化供应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此外,为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办法》对运营时间一年以上且备案的跨境电商园区,根据综合贡献评分给予奖励,最高运营奖励达250万元。同时,根据生态建设评分给予生态建设奖励,最高运营奖励200万元。

  (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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