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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月 福建工商用户执行尖峰电价

海西晨报   2024-07-01 11:57

  记者从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了解到,7月-9月,福建工商用户执行尖峰电价,居民、农业电价保持不变。

  据了解,自2023年1月1日起,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所有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尖峰、高峰、平时、低谷四个时段分时电价。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原来的基础上明确仅7月-9月执行尖峰电价。

  用户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前往营业厅获取相关电费信息。电价机制的适时调整有利于保障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小贴士

  尖峰时段

  7月-9月 11:00-12:00、17:00-18:00

  电价上浮80%

  高峰时段

  7月-9月 10:00-11:00、15:00-17:00

  18:00-20:00、21:00-22:00

  除7月-9月外 10:00-12:00、15:00-20:00

  21:00-22:00

  电价上浮58%

  低谷时段

  00:00-8:00

  电价下调63%

  注:其余时段电价保持不变。参与峰谷分时浮动的价格成分仅为“上网电价”部分,其他价格成分不参与浮动。

  (海西晨报记者 柯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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