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特困老年人状况调查》新鲜出炉
每户每月有500多元资金缺口
调查显示,特困老人家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大多数,为26.5%,其次是501元-1000元的占24.8%,1001-2000元的占21.5%,三项合计,有72.8%的老年人家庭每月总收入在2000元以下。在所调查的5307位老人中,家庭月均收入为1692.61元,人均收入为587.03元。
在医疗费支出方面,在半年内有医疗支出的1611户家庭中,家庭医疗支出超过1万元的占1/3,每户平均支出13464.64元。最高一户支出总额为500200元。
据推算,平均每户特困老人家庭每月有551.1元的资金缺口,一年全市特困老人的资金缺口达3509.6万元,扣除其中含有的医疗保险报销等因素,资金缺口可能不会低于1000万元。
【呈现特点】
女多于男 文化程度偏低
厦门大学教授、老龄问题专家张友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调查,我市特困老年人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女性多于男性,二是本地户籍老年人居多;三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比例约占1/4;四是文化程度偏低;五是婚姻状况中配偶健在的老年人为多数,但丧偶、离婚、未婚的比例也不低 ;六是老年人曾从事的职业以务农者居多,其次是无职业者。
另外,因病致贫是老人“特困”的主要原因,其中以治疗大病、残疾、精神疾病为最主要的支出项目。
同时,特困老年人中独居、高龄问题较为严重,二者叠加,使得特困老年人的自我生存能力降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独居、与配偶单独居住的老人中,有1462人属于身体有重大疾病或伤残,占这两类老人的60%,占全部特困老人的27.5%;其中336人都在80岁以上高龄。
特困老人
指因各种原因造成本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老年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户(含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中的老人,部分处于低保边缘、因自己或家庭成员病残,医疗和护理等支出较大、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老人,部分患有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家庭入不敷出的老人,以及家庭突发重大变故、丧失主要赡养经济来源的老人。
【对策】
出台统一救助办法
扩大社区服务范围
市老龄委副主任李文晖介绍说,由于传统对特困老年人的定义只从收入入手,所以支出型贫困处在贫困救助工作的边缘。低收入户虽然生活艰辛,却无法享受相应的扶助政策。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针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政策,许多救助政策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规定中,市老龄委将积极调研争取出台全市统一的特困老年人救助办法。以公平、适度普惠作为指导思想,建立适度标准的特困老人救助制度,在救助对象、救助水平、救助内容上加以规范。可将现有分散的规定集中起来,通过认真测算,适当增加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另外,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与机构的重要补充作用。
同时,有必要扩大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增加康复、护理方面的投入,可以考虑与专业机构合作,帮助患病的特困老人渡过难关。发动社区内的居民志愿者对高龄老人、长期患病老人和独居老人等提供帮助与支持。推进社区服务的发展,拓展多种类型的社区服务机构,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为有需要的特困老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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