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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率先公布积分入学细则 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试点“长幼随学”

厦门日报   2024-04-11 11:52

  海沧区教育局昨天公布《海沧区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海沧区在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试点“长幼随学”入学。也就是说,同一家庭目前已有孩子就读的学校有剩余学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孩子可申请在这所学校就读。

  这也是今年首个公布积分入学细则的区。积分入学的报名时间全市统一:4月15日-4月25日,实行网上报名,可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报名。

  有资格在海沧参加积分入学的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且居住地住址在海沧区的福建省居住证;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海沧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海沧区居住。

  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有详细解读。

  (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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