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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指引 房屋市政工程可申报智慧工地“评星”

厦门日报   2024-03-14 11:16

  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可以申报智慧工地星级评价了。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评价指引(试行)》,规范我市智慧工地评价行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工作。

  申报我市智慧工地评价遵循自愿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积极申报我市智慧工地评价。

  拟申报我市智慧工地评价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指引(试行)》相关要求;项目总工期不低于1年、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且为当年度在建或竣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欠薪事件。

  符合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按市区监管权限向市质安站或所在区建设(与交通)局提出申请。多个单位共同承建的工程项目,可联合申报。

  我市智慧工地评价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价。其中,市质安站和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分别负责一、二星级评价及三星级推荐,市住建局负责三星级评价。

  评价标准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阅。

  (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陈胤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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