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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业品典型示范应用推广可申报补助

厦门日报   2023-10-04 09:48

  记者近日获悉,2023年厦门市工业品典型示范应用推广补助项目开始申报。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2022年以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研发、产出的工业品,首次投入厦门市政府机关、学校、景区、车站、码头、机场、地铁、 公交、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开展工业品实体应用,并以拓展市场为目的、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项目应用时间:在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0 日期间开工建设,并已竣工验收。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登录“i厦门”,在10月25日前申报即可。(厦门日报记者 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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