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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发布表彰决定 厦门7个集体3名个人获表彰

海西晨报   2023-03-03 09:15

  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昨日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厦门有7个集体和3名个人光荣上榜。

  其中,厦门信息学校正高级讲师刘斯2016年至2022年克服家庭困难,两度援藏支教,积极结对帮带青年教师,推动信息化教学。援藏期间,她热心公益,持续资助多名贫困学生与低保户家庭,被藏族同胞亲切地称为“高原上的格桑花”。她因此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立案庭、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中心、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中心资产处置科、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地勤服务分公司国际客服部广播问讯班组等6个集体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陈兰芬和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党群办党建事务处副经理杨媚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街道兴华社区居委会获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记者 张玲玲 通讯员 张谢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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