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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2年第三季度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出炉

厦门日报   2022-11-03 11:00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今日,市市政园林局、市燃气中心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我市7家燃气经营企业2022年第三季度信用评价结果及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截至第三季度),通过强化“晾晒比”,督促企业遵规守法,诚信经营,持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用气环境。同时,该评价结果可作为瓶装燃气用户选择供气企业的参考。

  从2022年第三季度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来看,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表示信用优秀;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和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B”,表示信用良好;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C”, 表示信用较差。

   

  (二)厦门市燃气经营企业2022年第三季度信用评价良好行为及加分情况 

  1.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9月,公司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角阀检漏装置,良好行为档次为C4国家、部级表彰,加分值为100分。

  2.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9月,公司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自闭式角阀放散头,良好行为档次为C4国家、部级表彰,加分值为100分。

  3.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2022年9月,公司县后供应站被湖里区禾山街道安委办评为“优秀供气企业”,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4.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2022年7月,公司被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三)厦门市燃气经营企业2022年第三季度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信息 

  1.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8月12日,发现钟某驾驶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所属的闽DF2127福田牌中型厢式货车正在运输36瓶液化气的危险货物。经查,钟某无法提供该趟危险货运运单。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处罚决定(闽厦集交执[2022]罚字第1208号)。

  2.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钢瓶流转数据与实际不符,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5号)。

  3.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送气工在莲前西路西林路口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4号)。

  4.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送气工在镇海路石泉路口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5号)。

  5.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存在隐患未整改仍违规供气的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05号)。

  6.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车牌号:厦门V1322)在杏林湾路使用两轮摩托车运载超过四瓶钢瓶,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3号)。

  7.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湖里大道长岸路口至嘉千路口段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6号)。

  8.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2022年7月5日,在思明区禾祥东路18之21号门前发现,公司员工驾驶闽D7WF05危化品运输车运输、配送瓶装燃气,经比对随车出库清单和配送凭证,实际配送给用户的燃气钢瓶数量与随车携带的出库清单上记载的计划配送给用户的燃气钢瓶数量不一致,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城执法[2022]184号)。

  9. 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原厦门市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公司送气工违规倒灌,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翔安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06号)。

  10. 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原厦门市同安金裕盛液化气有限公司):公司向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软管接头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的居民用户开户供气,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7号)。

  11.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虚假反馈整改情况;向存在双火源重大隐患的餐饮用户违规供气;安检造假;向未设置专用瓶组间餐饮用户超量供气;钢瓶流转数据与实际不符。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3号)。

  12.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向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软管接头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的居民用户开户供气;未在实际用气环境开户安检;地址不详;送气工私售未经企业公示的灶具、软管、减压阀。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6号)。

  13.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5月28日,发现湖里区禾山街道围里社区围里333号某室居民用户使用公司液化气钢瓶,该用户使用不合格减压阀,存在燃气安全隐患,5月16日送气工配送该钢瓶时,未备注用户使用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也未要求用户整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送气人员未做好查漏等安全检查,并在送气凭证上进行记录。不良行为档次为P5,扣分值为5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处罚决定(厦湖城管罚[2022]94号)。

  14.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存在隐患未整改仍违规供气的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04号)。

  15.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公司送气工驾驶电动自行车拉载3个瓶装液化气钢瓶,存在超载违规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9号)。

  16.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2022年7月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2-27门前发现,公司员工驾驶闽D6QN15危化品运输车运输、配送瓶装燃气,经比对随车出库清单和配送凭证,在运输、配送瓶装燃气过程中实际配送的用户名称未记载在随车携带的出库清单上,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城执法[2022]219号)。

  17.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公司存在隐患未整改仍违规供气及未严格落实漏气隐患立查立改机制的违规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01号)。

  18.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7月26日,公司送气工(车牌号:闽DEV273)在印斗路往同集路使用两轮摩托车运载超过四瓶钢瓶,并被区燃气主管部门通报,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2号)。

  19.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虚假反馈整改情况;向未设置专用瓶组间的餐饮用户超量供气,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4号)。

  20.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送气工在金尚路吕岭路口至祥岭路路口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7号)。

  21.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送气工在金尚路吕岭路路口驾驶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18号)。

  22.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存在隐患未整改仍违规供气的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02号)。

  23. 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公司存在隐患未整改仍违规供气的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2]003号)。(厦门日报记者 吴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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