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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单位自建自办托育点 可获超10万元补助

厦门晚报   2022-06-23 08:29

  市总工会在积累五年暑托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在全省工会率先出台政策,扶持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日托服务的普惠托育点(中心),并予以资金支持。

  据悉,这项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相关工作精神,同时办好我市“为职工办实事”项目,缓解职工家庭后顾之忧。托育点的创办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单位自建自办的普惠性质托育点(中心),主要面向本单位职工子女招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普惠性收费;一种由单位引进正规教育机构、托育机构联办,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模式建立托育点(中心),并对本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收费给予倾向性优惠。其中,自建自办模式的单位可申请建设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根据托育点建设规模和投入,分别予以5万元、8万元、10万元三档的补助。

  针对自建自办、联办、购买服务等模式的单位,每年经申请验收后,市总工会还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5-9人的每班补助1.5万元;招收10-18人的每班补助2.5万元。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各单位托育点(中心)相关设施设备、教学用品、婴幼儿保险、餐食改善、特色课程等方面。(厦门晚报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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