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拟出台条例明确辅警职责 昨起公开征求意见

厦门日报   2022-03-26 10:46

  厦门首部辅警相关条例征求意见稿“亮相”。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厦门司法行政网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求截至2022年4月25日。

  草案就辅警人员的工作职责、招聘条件及程序、管理和监督、权利义务和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了详细说明。

  有市民好奇,辅警的具体工作职责是什么?草案第九条、第十条作了说明。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勤务辅警可以协助开展的执法工作包括:执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处警、巡逻、盘问、检查、抓捕、押解、抢救伤员、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等十类工作。勤务辅警在公安机关组织、指挥下可以开展的工作包括:接受、处理群众求助,化解矛盾纠纷;疏导交通,提示、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等四类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规定辅警不得携带、使用武器。辅警履行职责期间可以驾驶警用汽车、摩托车、船艇等交通工具,应当按照规定穿着辅警服装、佩戴标识、持证上岗。市民群众对辅警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草案在明确厦门辅警的责任义务的同时,也保证了辅警的权益,包括薪资待遇标准、层级晋升、保险福利等。记者看到不少厦门公安民警和辅警人员在相关消息下留言,希望该条例早日落地,点赞该草案。(厦门日报记者 柯恺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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