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发布疫情防控第4号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09-16 09:49

  根据厦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阻断疫情传播,决定2021年9月16日(周四)11:00—21:00开展海沧区尚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在海沧区行政区域全域内工作、生活的尚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按照社区(村)、企业通知的时间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对于行动不便人员,社区(村)可以组织上门采样,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应检尽检。 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扫码预登记,可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6日

  

9月16日海沧区全员核酸检测安排表 (检测时间:11: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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