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0项税收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柔性监管

厦门日报   2021-07-10 19:51

  “真的很感谢税务局的‘首违不罚’机制,给了我们改正错误的机会。以后一定按时申报、诚信纳税!”日前,某公司的财务林女士由于工作交接上的疏忽,忘记申报公司房产税。正当她苦恼时,税务局主动打来电话,在了解情况后,不仅对其做出责令限改、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还详细普及了相关知识,避免其再次出现类似错误。

  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适用情形共10项,兼顾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

  “对这些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不仅利于提升执法效率,促进税收遵从,更彰显了现代柔性监管理念。”湖里区税务局相关人员表示,通过定期梳理、分析纳税人缴费人被首罚的原因,他们对“首违不罚”项目较多的事项及时调整改进纳税服务措施并落实到位,提升群众满意度。

  据悉,湖里区税务局不定期联合殿前街道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税法知识普及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把握和理解相关政策,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纳税违法,营造更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厦门日报记者 叶舒扬 通讯员 陈海敏 徐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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